各培養單位、各位博士研究生: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我校重要講話精神,推動全面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模式,研究生院根據與江西省吉安市委政法委合作協議,開展博士研究生實習鍛煉工作。現就2021年我校選派優秀博士研究生到江西吉安實習鍛煉工作通知如下。
一、崗位基本情況
1.實習地點
江西省吉安市。
2.實習單位
主要是吉安市本級和市中心城區所在地的黨委政法委、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3.實習形式
頂崗實習,接收單位根據博士生專業特點和工作需要,安排實習博士生參與具體工作。
4.根據頂崗實習崗位特點和性質,相關政法單位指定具有較高理論和實務工作水平的領導干部,擔任實習博士生的“工作導師”,研究生院予以正式聘任。
5.實習人數
3人。
6.實習期限
一般為6個月。
二、報名條件
1.我校法學、政治學、經濟學、管理學等各專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同等條件,法學優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政治立場堅定,思想品德高尚,學習努力,成績優良;
2.對吉安市政法工作有熱情,團結同志,工作認真踏實,具有合作精神,有實踐工作經驗者優先;
3.遵守工作和學習紀律,嚴格要求自己,能夠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
4.研究生院和江西省吉安市委政法委將對研究生實習期間的表現等方面綜合進行考評和鑒定,并計入博士研究生階段學習檔案;
5.實習期間應“參與一些執法辦案實踐,做好一個典型案例分析,開展一次專題工作調研,舉辦一場法治專題講座,進行一次理想信念教育,提交一篇實習調研文章”。
三、相關待遇
1.實習期間,學校為實習博士生提供實習補貼,并報銷往返學校和實習地之間的往返車票一次。
2.為鼓勵實習博士生結合實習工作實際,思考法治建設,學校委托在吉頂崗實習的每名博士生一項創新實踐項目,并撥付資助經費。
3.吉安市委政法委為頂崗實習博士生統一安排住宿,接收單位按照在職干部標準提供用餐補助。
4.根據《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學術成果評審認定辦法》(法大發〔2021〕55號)第九條規定:“非定向博士生由學校選派赴校級實習實踐基地及與學校建立合作共建關系的邊疆地區實務部門實習實踐6個月以上,提交實踐報告并經實踐單位、培養單位與研究生院考核合格的,認定為一篇高水平學術成果,免于評審。”
四、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
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3日
2.報名方式
有意參加實習實踐的研究生請填寫《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實習鍛煉申請表》和《中國政法大學掛職研究生信息登記表》,并在12月23日下午15:00前將申請表紙質版送研究生院培養辦(教學圖書綜合樓802室),同時將申請表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peiyangban@126.com,郵件題目請注明:吉安實習+姓名+學院+專業+博。
3.遴選
研究生院將根據報名情況進行遴選,必要時將組織答辯,遴選結果于2021年12月下旬確定并公布,獲錄取人員將于2021年12月下旬或2022年初赴江西吉安實習。
聯系人:朱老師
聯系電話:58908591
附件:1.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掛職鍛煉申請表.docx
2.中國政法大學掛職研究生信息登記表.xlsx
3.吉安市市情簡介.doc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16日